职位数量:55
招聘人数:73
截止日期:2024-12-05
工作地点:天津
招聘岗位:心血管内科(一)工作人员,心血管内科(二)工作人员,肾脏内科工作人员,呼吸内科(一)工作人员,呼吸内科(二)工作人员,血液内科(一)工作人员,血液内科(二)工作人员,内分泌代谢科(一)工作人员,内分泌代谢科(二)工作人员,消化内科(一)工作人员,消化内科(二)工作人员,感染科(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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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4年11月2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s://www.tmu.edu.cn/rsc/2740/list.htm)以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招聘专区”专栏(https://www.tjmugh.com.cn/zpzq/index.shtml)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未在目录内或境外学习经历所学专业未在目录内,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或已发表论文等学习、科研材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判定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是否属于可报考专业范围;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并且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报考专业方向应一致;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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