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7
招聘人数: 39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3-14 14:50
工作地点: 长春
公告详情
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岗位需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吉林省前卫医院拟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7个,人数3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前卫医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编外聘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于设置报名地点的高校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2.落实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助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参加2025年度住培考核的考生,须在当年住培考核时一次性通过并取得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者可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
4.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招聘工作所有参与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医院考核的形式。现场报名地点设置在相关高校招聘会现场,具体时间及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招聘步骤
(一)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吉林省前卫医院官网以及相关高校的就业信息网(延边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北华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进行公告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我院在延边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北华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招聘会设置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不另设报名地点。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不限于设置报名地点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在报名时限内进行现场报名。
2.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须加盖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4)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5)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6)医师资格证。
(三)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需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全部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携带的原件材料经审查后即退回报名者本人,我院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原件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筛不作为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后续我院将根据招聘工作情况适时组织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最终以面试结果确定通过人选,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在我院健康体检中心完成,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我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纪违法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吉林省前卫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在公示期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截止6月末之前,在办理入职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原则即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选择,并按相关程序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道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应聘辅导培训班。
(四)吉林省前卫医院官网为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1967733(吉林省前卫医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曹惠芳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1967772(吉林省前卫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附件2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览表.xlsx
附件3吉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xls
附件1吉林省前卫医院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编外聘用).xls
吉林省前卫医院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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